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扶达村,冬日雨雾缭绕下的生态公益林依然葱茏。梧州作为广西首个国家森林城市,2023年全市植树造林超3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08%,空气优良率99.2%。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近年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能职责,以良法促善治,并通过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督办代表建议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问效,为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从宝石加工户迁走后,周边人居环境明显变好了。”居住在梧州市万秀区潘塘社区的居民黎晓群说。人工宝石加工是梧州的特色产业,但在2020年以前,宝石生产加工分散在城市社区,产生的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2021年1月1日,《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130多家宝石加工户进驻园区,宝石加工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化排放。
有法可依是强化美丽梧州生态建设法治保障的前提。梧州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梧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5部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找准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林场、森林经营单位以及镇村等,开展现场调研,听取林业部门、林场、镇村的相关工作汇报,广泛收集各方意见。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把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规范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构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巩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作为监督着力点,督促梧州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森林资源保护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持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必赢注册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在人大持续监督下,林业部门扎实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以林长制推动绿色发展,守牢生态底线,植树造林工作走在广西前列。”梧州市林业局局长黄凌说。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围绕报告的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实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清单制和“回头看”等新方法,确保审议意见真正得到落实。
跟踪问效,久久为功。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有关部门在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业复合经营,提升林下空间的生态、经济功能,释放资源红利,激发发展潜力,助推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深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果。
在多方努力下,梧州市近年来累计创建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自治区级生态县和44个自治区级生态镇,4镇26村获得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称号。